來源:上海證券報 時間:2020-10-12
推進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,試點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(CDR)。建立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機制
優化私募基金市場準入環境。探索優化創業投資企業市場準入和發展環境。依法依規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
支持開展數字人民幣內部封閉試點測試,推動數字人民幣的研發應用和國際合作
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、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一周年之際,深圳再獲中央重磅政策“大禮包”。
近日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(2020-2025年)》(以下簡稱“《實施方案》”),提出了27項改革舉措,明確了三階段主要目標,確定了改革任務書、時間表。
根據《實施方案》,2020年,深圳要在要素市場化配置、營商環境優化、城市空間統籌利用等重要領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,制定實施首批綜合授權事項清單,推動試點開好局、起好步。2022年,各方面制度建設取得重要進展,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重大制度成果,試點取得階段性成效。2025年,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標志性成果,基本完成試點改革任務,為全國制度建設作出重要示范。
“以設立經濟特區40周年為契機,在中央改革頂層設計和戰略部署下,支持深圳實施綜合授權改革試點,是新時代推動深圳改革開放再出發的又一重大舉措,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關鍵一招,也是創新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。”《實施方案》指出。
有關專家認為,綜合改革試點,是中央著眼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部署,為深圳未來改革指明了方向、描畫出“圖譜”。以綜合改革試點為抓手,率先涉“深水區”、闖“無人區”,為全國在世界大變局中爭取主動、贏得未來先行先試,深圳被賦予的使命正不斷深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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